郧西脱贫攻坚出台“最严问责办法”10种情形应问责

时间:2018年01月1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脱贫攻坚存在弄虚作假,搞“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责!问题整改不重视、不到位,造成问题频发的,问责!近日十堰市郧西县纪委下发通知,明确“十个一律”问责机制,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十个一律”即:对在县委、县政府或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年度考核通报中,排名靠后且没有完成扶贫任务的,一律问责;对在国家、省、市精准扶贫年度考核中,因履职不力导致丢分的,一律问责;对被省市县委、纪委在督导检查或暗访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问题、通报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专项巡察、专项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重视、不到位,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问责;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被县委、县政府或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点名通报批评次数较多的,一律问责;对优亲厚友、套取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对贪污侵占扶贫资金、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再给予纪律处分;对工作不严不实,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压案不查、核查不实、把关不严的,一律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下一步,该县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协调联动机制,打好“组合拳”。抽调委局机关骨干,严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仍不收手、不知止、顶风上的,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实行‘十个一律’问责机制,就是向全县人民表明我们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强决心。”郧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会主任金善朝说。

 


(作者:佚名 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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