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国古代反贪治腐的死结

时间:2017年07月18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派驻市委办纪检组   张捷钦

 从反腐倡廉的角度看,中国古代史也可谓是一部“反腐惩贪”史。虽然历代统治者花费了很大的力气治吏肃贪,例如在选拔任用方面创立了“举孝廉”、“科举”制度;考核管理方面建立了“京察”、“大计”制度;监督监察方面设立了“御史”、“巡抚”等官职。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贪腐就如寄生虫一样,伴随着每个王朝的始终。《宋吏·刑法志》中便有“法令具在,吏尤得以为奸”的记载。中国古代治贪反腐为何成了死结?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深层次的原因。

一、封建专制的不变底色

探究吏治离不开当时的政治制度,可以说中国数千年封建专制与贪腐是相伴相生的。封建专制之下,皇权不受制约,人治占据绝对主导,腐败必然随之而来,永远也不可能清除。

1、根植皇权的腐败。腐败的实质是公权私用。封建专制下的皇权不受任何约束,实际是天下最大的腐败源泉。封建帝王“竭尽天下之财以自奉”,却要求官僚臣属廉洁从政,纯属天方夜谭。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更有无耻贪官墨吏为虎作伥,巧取豪夺以取悦君王,上下贪腐成风,加速政权覆灭。

2、软弱的监察权力。每一个王朝从制度层面都设立了各种看似严密的监察监督制度。但这些都是在封建皇权一元制之下的内部监督,无论何种形式的权力内部分立,均是国家权力的不同部分而已,难以跳出内部监督、同体监督的狭小圈子。如果一定要将反腐坚持到底,那恐怕只能革了皇帝的命,毕竟天下百官的授予都是出自“皇恩浩荡”。这样的反腐有时候成为了选择性反腐,投鼠忌器、成效有限。

3、历史周期的宿命。无论封建王朝实行怎样的改革,在不动摇封建专制的条件下不可能根除大规模腐败。所以历代封建王朝从来都跳不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每一个王朝发展的轨迹都如出一辙:政权新立大兴反贪倡廉,天下太平——王朝中期纪律松弛、制度虚设,腐败初显——王朝末期腐败猖獗,民不聊生,积重难返。

二、圣人教化的反腐逻辑

中国历来重视儒家“圣人教化”,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治国理政起点首先定位在个人品德上。然而“官德”属于自律范畴,无限地依靠自律来进行遏制腐败的做法无异缘木求鱼。治国理政中他律(法律、制度)的缺位,使得官员的品德修养成为了贪腐的遮羞布。

1、无限的自律。过分崇尚德政,其实是人治的必然产物,反过来又强化了人治。统治者实行政教合一,鼓吹皇权天授,提倡以吏为师。加上儒家“内圣外王”学说,政治伦理上的最终要求在于个人通过自身内在的修养而达到天下太平的目的,这种私德与公德不分,以道德修养为发端的政治伦理要求,为人治提供了良好的温床,进一步为腐败提供了土壤。

2、虚化的他律。历代统治阶级格外重视“圣人教化”,提倡“德主刑辅”,认为通过教化可以使官员忠君清廉,天下归心,实施惩戒是最后的选择。然而正如王春喻先生论断说:“翻翻二十四史,人们就会明白,有名有姓并且货真价实的清官,不过几十位”。过分倚重道德自律,实际上就放弃了法制,虚化了他律。中国数千年来的反腐一直桎梏在“自律”范畴中,法制思想主导下的反腐始终缺位。

3、人格的分裂。无论是举孝廉、九品中正还是科举制选拔都没能阻止大量官员的贪腐。缺失法制环境的官德修养是一种令人作呕的虚伪。大量官员表面上仁义道德,暗地里腐败不堪。东汉末年的童谣对此有着辛辣的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缺乏法制的道德比没有道德更可怕,所谓的德政不过是掩人耳目的障眼法,数千年的官场呈现出一种知行不一、虚伪成性的人格分裂状态。

三、根深蒂固的官僚本位

“官本位”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根本特征,它从整体上规定了社会结构“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先天地赋予“封建官僚统治阶层”以“道德优越性”和“政治优越性”。这一等级秩序系统把人分为两类:“治人者”与“治于人者”。这种官本位的思想也是导致中国历史上前腐后继的重要原因。

1、政治伦理错位。传统中国社会是一种“家天下”的秩序,君主为天下父母,《尚书·洪范》里所谓“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主”,“作之君,作之师”。治理国家如同管理家庭,宗法伦理关系始终是其他伦理关系的根基和模型,政治伦理类似于扩大版的家庭伦理。政治伦理的起点错位成家庭伦理秩序,先天的使皇权、官僚有着独断的家长制作风,认为自身决不可置疑,容易导致腐败形势的不可逆转。

2、一元价值追求。刘永佶在他的《中国官文化批判》中指出,“官本位作为官文化的重要内容,包括这样的含义:“一、任何一个官都有其所管辖的范围;二、官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是最高的主权者;三、官员的地位由其职位决定;四、各等级的官构成集权官僚制的主体。”专制官僚体制之下,这种“官本位”的思想在其长期演变和发展过程中,不仅表现为官僚阶层的一种价值符号,还内化为整个民族的深层文化心理,社会大众以是否有官位及官位的高低为尺度来评判一个人的价值,“升官发财”的观念高度粘合在一起,被世人认同。

3、民主制度的荒芜。民主是限制权力滥用的法宝,也是遏制根本性腐败的良药。然而在专制官僚体制内是绝无所谓民主的,也是不敢发扬民主的。缺乏民主精神的专制体制无论如何高明,最终都不可避免地被腐败困扰,从而走向毁灭。朱元璋曾经感叹:“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宪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意思是说,我朱元璋效法古人任命官员,将他们派往全国各地但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那些人往往能廉洁自律,可是让他们当官当久了,全都奸贪起来了。于是,只有严格执法,决不轻饶。但结果,能善始善终清廉到底的人很少,身死家破的贪官太多。


(作者:张捷钦 编辑: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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