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风纪》:创新“回访教育” 让受处分党员干部知耻而后勇

时间:2017年06月13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十八大以来,竹溪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达349人。为做好这批党员干部的教育转化工作,促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错误、从行动上改正错误,竹溪县委、县纪委探索创新“回访教育”五项机制,实现帮教、回访、感化“全覆盖”,使其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摞挑,知耻而后勇,确保纪律处分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纪法效果。

一、首推“三责协同”,建立分级帮教制度。在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中,首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落实,对十八大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还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干部开展清理清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分级帮教”制度。一是县委主动担负主体责任。出台了《竹溪县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的责任,将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内容之一,重点考评回访教育责任落实、工作进展、帮教成效、台账建立,以及受处分党员干部参加民主(组织)生活会和在会上说明情况、其他党员对其帮教情况等。二是党组织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担负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管辖范围内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各个层面给予关注和帮助,及时传递组织关怀,加强教育提醒、督促改错、监督管理等工作。三是纪委稳妥压实监督责任。县乡纪委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执行、受处分期间遵规守纪、党章党纪党规学习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从实落地。截至目前,该县150名还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干部均建立了分级帮教工作台账,落实了帮教责任。

二、开展“集中回访”,检验处分执行效果。由县委统一部署、县纪委统筹协调,创新开展“回访教育月”活动,每年确定用一个月时间,对受处分党员干部集中开展“大回访、大教育”活动。一是落实“一对一”回访。实行一名县级领导联系一名受处分科级干部、一名县纪委常委联系一名受处分副科级干部、一名县纪委科级干部联系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或者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联系一名本乡镇(或者本单位)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机制。二是开展“面对面”谈心。由联系领导上门与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现状,力争做到思想上引导、工作上关心、生活上帮助,教育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消除顾虑、轻装前进,积极地投入工作。三是坚持“手拉手”教育。针对每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不同原因、不同情况,制定一套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教育管理方案,确保回访教育取得最优效果。坚持经常性地谈话沟通、工作接触,对彻底改正错误的,进行鼓励;对不理解党和国家政策的,进行宣传解释;对拒不认识错误的,进行批评教育,做到“既动刀子又开方子”。四是推行“背靠背”问效。以暗访单位、抽访群众、察访履职情况等方式,让单位领导、工作同事和办事群众等“第三方”代表,对受处分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深入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政治追求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检验党政纪处分的实际效果。如,该县城关镇卫生院翁某因违纪受到处分后,调离了原岗位,通过医院党支部细心的回访教育,使他认识了错误,并从中吸取教训,对组织的严管厚爱有了更新的认识,主动作为,严格自律,积极投身于医患矛盾化解工作中,得到了医院干部职工和就诊患者的认可,处分期满后被组织任命为某乡镇医院院长。

三、加强“教育感化”,坚定对党忠诚信念。给予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能简单的“一处了事”,更不能让党员干部因受处分而心生抵触、走向对立。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针对少数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动摇、消极怠工、无所作为的问题,采取个别座谈、定期走访和亲情感化、组织关怀等方式,帮其重拾信心,树立健康向上的“三观”,进一步坚定对党忠诚的理想信念。二是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定期组织受处分人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支部学习、廉政党课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做到学习不掉队、认识不落伍。同时,让受处分人员积极参与单位集体活动,让受处分人员不落单、不被孤立。三是加强警示警醒教育。以观看省市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专题纪录片和学习省市县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对受处分人员加强警示教育,让他们深刻反思、时刻警醒,自我剖析所犯错误的根源,反思对党和人民利益造成的危害,促其真心悔过,主动改错纠错。

四、坚持“留痕管理”, 实现回访教育全纪实。为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新了工作痕迹纪实管理,做到回访有迹可循、过程清晰可见、效果明显可鉴。一是写实“一卡”,摸清受处分人员现状。每次回访结束后,回访人要对回访对象的思想现状、工作情况、学习状态、整改效果等逐一归纳整理,登记立卡,详细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卡》,交案件审理室归档。二是填好“两表”,抓实群众满意度测评。《回访对象群众满意度测评表》由回访责任人会同回访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回访对象岗位调整、举荐使用的重要依据;《回访责任人群众满意度测评表》,由回访对象、受处分党员单位及同事对回访责任人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强化回访教育实际效果。通过“一卡两表”留痕管理,每名受处分干部建立一套完整的回访教育纪实档案,突显工作过程的完整性和结果的科学性,为受到党政纪轻处分的党员干部处分期满后再任用提供了可予参考的基础资料。2016年,竹溪县纪委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69人,全部建档立卡,实现了案件处理“零申诉”。

五、实行“期满评价”,破解举荐使用难题。对受到党纪政纪轻处分的党员干部在处分期满后,联合其所在单位党委,将其教育管理情况和处分期间现实表现情况作出综合评价,记入党员干部监督档案,为组织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干部提供参考。同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制度,对真心悔过、成绩突出的,处分影响期满后,积极建议党组织对这部分人正常提拔使用,让他们再挑“重担”,以此破解受处分党员干部重用难题。十八大以来,竹溪县270名党员干部接受了回访教育,其中村级干部 106人,科员级干部96人,副科级干部37人,正科级干部 31人。通过扎实的回访教育工作,2016年县乡换届期间,对3名彻底改正错误、工作成绩突出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期满后积极向组织部门举荐,通过组织考察调整,3名干部再挑单位一把手的“重担”。为全县受处分党员干部树立了知错就改、敢于担当的正面典型,让受处分党员干部积极向上,知耻而后勇。(作者系竹溪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作者:陈英明 编辑: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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