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江口市委印发了《市委巡察机构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人员选配、培训管理、激励保障、纪律约束等方面对市委巡察机构人才库建设管理进行规范,对破解市县巡察工作人员抽调难、管理难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办法》规定,根据巡察工作任务和全覆盖要求,巡察工作人才库按照“一岗多备、动态优选、轮换聘任、专职专责”原则,从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检法等单位,选拔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业务过硬、善于沟通的干部组建市委巡察人才库。人才库由组长库、工作人员库、专业人员库三部分构成,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需要,机动选聘人员参与巡察;根据巡察人员参与巡察工作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实行正向激励,将其作为评先表优、提拔重用的对象,对不合适巡察工作的干部,实行反向约束,及时调整清退,涉嫌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
《办法》出台后,截止目前,该市已组建了9人的巡察组长库,65人巡察工作人员库,35人的巡察专业人员库,为推动巡察工作纵深发展备足了精兵强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佚名 编辑: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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