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7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1.2013年至2014年,时任红卫街道党委组织(统战)委员侯金波兼任红卫街道曾家村第一书记、负责该村全面工作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违规在曾家村领取奖金、加班费等共计5400元。2017年10月,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上半年,时任西城开发区党委组织(统战)委员秦诗明兼任西城开发区草店村党支部书记、负责联系该村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在草店村领取奖金及津贴共计1800元。秦诗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2015年初、2016年初,黄龙镇大坝社区原居委会副主任王世陆,在操办其子女婚礼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范围宴请社区干部等非亲属人员36人次,违规收受礼金共计6600元。王世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0月,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作者:佚名 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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