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茶店镇:“五条快车道” 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

时间:2017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郧阳区茶店镇纪委针对信访举报逐年上升趋势,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铺筑 “五条快车道”,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

用好主体责任“高速道”

茶店镇始终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调度信访举报工作。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对纪委所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亲自签批、亲自安排纪委委员参与核查,对非纪委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件亲自进行分流,确保了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每月定期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形成制度,依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单位、到个人,对信访疑难积案采取“领导牵头,信访协调,部门负责”的办法逐步予以解决。明确各村(单位)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并要求各基层支部纪检委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同时镇纪委还在各村(单位)聘请了一名热心信访工作的退职老同志为镇信访工作信息员。信访信息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早知道、邻里矛盾早协调、信访活动早反馈,积极协助镇纪委采集信访苗头,努力将信访苗头处理在萌芽状态。

建好信访举报“通畅道”

不断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工作体系,搭建群众来访、来电、信箱、网络举报、领导干部接访等举报平台,形成立体式收集、多渠道受理的接访接待格局。设立了信访举报电话,并在各村进行了公告,同时向社会公开承诺:凡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属一般问题的一个月内办结;属复杂问题的三个月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信访举报人。设立了网络举报邮箱,制订网络举报办理五项工作制度,即阅览制度、受理制度、办理制度、回复制度、归档制度,使群众的网络举报得到及时、规范办理。深入开展干部下基层接访、“入户听诉”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通过乡、村、组三级联动,深入群众家里,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基层信访问题解决在村、组,化解在萌芽状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除每个工作日正常接访外,纪检干部定期或随时接访,直接与上访人对话,当场解答和受理他们的诉求,使群众的要求得到及时反映,信访情绪得到有效的释放,增强了他们就地解决问题的信心。

拓宽案源线索“主渠道”

 定期召开信访分析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和筛查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今年以来,重点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摸排,共筛选出3个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治理问题线索进入办理程序。组织涉农、综治等单位,收集排查反映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信访举报信息,并严格实行“每月下旬必报告、每件信息必备案、每条线索必报结”制度,仅2017年5月就排查出7条线索。对信访反映的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线索“记号制”、“发号制”、“督号制”和“销号制”。根据信访举报线索安排相关业务单位跟件服务,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掌握不全、业务能力不强等短板,提升了查办效能。

打造快查快结“专车道”

镇纪委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处置,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严把纪律审查质量关,坚决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现象。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缩短时间,快查快结。今年二月,镇纪委自收一件反映村干部违规享受精准扶贫异地搬迁的信访举报后,镇纪委通过分析认为该信访件有很大的成案可能,通过初步了解,发现该村支部委员华某隐瞒自己信息,以妻子名义申报精准扶贫户,并在有商品房的情况下,享受异地扶贫搬迁政策,有明显的违纪行为,镇纪委研究后决定立即予以立案。对于已立案件,力求做到查案从速、案情必清。去年经过大数据比对,上级反馈我镇涉及村干部违纪线索20余条,镇纪委迅速行动,组织专班进行核查,对涉及集体退耕还林的15名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名村干部进行立案,并及时将查案结果通报给群众;对符合低保政策的村干部,及时召开村组群众会议进行再次评议,从而有效地避免了重复访、越级访的现象发生。对于已查案件的处理,坚持不拖、不等、不靠,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到位。今年,镇纪委已经立案4件,结案4件。

落实追责问责“警戒道”

乡镇纪委在管好自己责任田基础上,对各级交办件和重要转办件、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中的违纪案件。该镇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做好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出台维稳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意见,主要督查此项工作是否列入议事日程,应急机制是否建立,处置措施是否到位,矛盾排查是否仔细。今年已督查3次,对5个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针对少数干部在信访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通过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和重点稳控对象失控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维稳工作的深入开展。2017年,已对因维稳工作不到位的干部实行通报2期,诫勉谈话3人次。

 


(作者:李勇 编辑: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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