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英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护航深度贫困县脱贫

时间:2017年12月0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省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启动。作为深度贫困县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要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狠下功夫,立足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一线工作部”的作用,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增强政治担当强化监督责任落实护航脱贫攻坚。

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是为了使贫困群众得到精准帮扶,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对地处湖北省西北边陲、全省确定的9个深度贫困县之一竹溪县来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事关发展大局的重要政治任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扶贫脱贫政治任务,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担当,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一要紧盯扶贫脱贫政治责任落实“重点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担当,以中央、省、市对扶贫脱贫工作的要求为标尺,对扶贫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检查和查处力度。近期,我们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和抓手,对上半年扶贫考评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问责,一次性调查处理29名干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二要紧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逐层督”。各级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是推动扶贫脱贫政治责任落实的前提,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保障。纪委在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上要明晰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检查之责,层层传导压力、督办落实,防止主体责任落实停留在文件、会议和讲话上,而难以落地落细。十九大以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暗访的形式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落实扶贫主体责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行检查,对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做表面文章、搞应付检查、数字脱贫、档案脱贫等问题从严追责,2名乡镇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予以工作约谈三要紧盯乡镇纪委履职尽责“发力管”。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也校验着委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特别是乡镇纪委处在最基层,是监督执纪问责的“末梢神经”,担负任务很重,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但乡镇纪委由于受人员配备、监督手段、乡镇工作实际等因素影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方面还存在“短板”。县纪委践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特别是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核查、案件调查、定性量纪、追责问责等方面加强监管,防止压案不查、执纪不严等问题出现。今年11月,县纪委1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工作约谈。

二、深化作风建设,保持正风肃纪韧劲护航脱贫攻坚。

党的十九大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五年前,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以上率下迈开了改进作风的第一步,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而五年后,十九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又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再启程,释放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要保持正风肃纪的韧劲不减,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化俗成,在继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的同时,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把作风建设一以贯之地抓下去、一寸不让地严起来。一是着力查治政策落实不严不实问题。对执行国家政策不严谨不务实,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严查严治,突出对国家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比如在贫困户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扶贫小额信贷等扶贫政策落实上打折扣、搞变通,造成群众对脱贫工作不满意、不认可的,要重点查、从严治。二是着力纠治“四风”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向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宣战”。结合扶贫脱贫工作实际,对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作风漂浮、高高在上,政策讲不透、情况摸不准、实事做不好,不用“绣花功”、善打“太极拳”等问题,要狠下功夫治理。三是着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当前,要把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重点,对群众正当利益诉求置若罔闻,对应该担负的责任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下力整治。十九大以来,结合扶贫领域大数据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对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立案117件,实行责任追究540人。四是着力防治特权现象。要加大监督检查,防止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比如在扶贫对象认定、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依个人意见为标准、以个人说了算,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公开公示的特权现象出现。

三、发挥巡察作用,深挖细查突出问题护航脱贫攻坚。

竹溪县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县委高度重视,6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3次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开展3轮巡察,完成了对15个县直单位和3个乡镇的巡察,发现问题156个,移交问题线索43个。尤其是在对乡镇的巡察工作中,在突出管党治党政治巡察的同时,把扶贫脱贫作为基层巡察的重要内容,发现了一批共性问题并及时提交县委研究解决。按照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实现全覆盖的要求,结合脱贫攻坚政治任务,坚持常专结合、以专为主,灵活运用专项巡察、点穴巡察等多种方式,彰显巡察利剑威力。一是常规式巡察形成“常态”。依据竹溪县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突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启动全县第四轮巡察工作。同时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巡察效率,确保在县委本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二是机动式巡察探明“底牌”。发挥党内监督“移动探头”作用,对于群众反映扶贫领域问题集中的乡镇和部门,不确定时间、不拘于形式,灵活机动开展巡察,精准发现问题。三是点穴式巡察直击“软肋”。通过开门接访、关注网络舆情,梳理信访举报问题和抽查核实相关资料确立巡察方向,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问题就盯住什么问题,哪里问题多就突出巡察哪里,哪类问题突出就重点巡察哪些方面,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化解一批突出矛盾。

四、从严执纪问责,严惩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护航脱贫攻坚。

竹溪县作为深度贫困县,从2015年以来,扶贫脱贫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得到落实,“摘穷帽、真脱贫”成为党委政府和贫困群众的共同期盼。但是,在近年来全省统一部署的扶贫大数据监督检查和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工作中,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蝇贪”问题还屡屡发生。因此,县纪委在脱贫攻坚战役中要聚焦主业主责,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和全面从严治党“一线工作部”作用,保持高压态势,严查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保驾护航。一是坚持优先原则,核查违纪违规问题。认真梳理信访举报“大清仓”、大数据监督检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巡查等问题线索,坚持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优先受理、问题线索优先核查、违纪问题优先立案、快查快办。查处了县扶贫办原副主任余某、黄某某在为企业申报扶贫款贴息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问题。 二是着眼维护民生,严查侵蚀群众“获得感”行为。对以扶贫名义向群众吃拿卡要、索取好处、收受钱物,或者套取资金、优亲厚友、谋取私利等侵蚀群众“获得感”的腐败行为,做到严查不放、形成威慑。比如,十八里长峡管理局双桥村党支部书记谢某为村民争取扶贫项目收受“好处费”,并将儿媳和孙子认定为贫困户,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三是用好科技手段,严查扶贫领域“微腐败”。基层干部“小微权力”产生的“微腐败”问题不容小觑。从我县运用大数据对扶贫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在查实13000余条问题线索中,涉及党员干部及其亲属、村干部及其亲属、财政供养“三类人员”895条,查实267条要继续总结运用大数据开展监督检查的经验做法,用科技手段介入扶贫领域反腐败,提高发现腐败问题的精准度,让“蝇贪”无处可逃。四是践行“四种形态”,净化脱贫攻坚环境。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适合运用哪一种形态处置就及时处置到位,绝不隐匿问题“护短遮羞”。

五、加强纪律教育,营造良好环境护航脱贫攻坚。

坚持先教后诛,不搞不教而诛。纪律教育是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一种思想方法。运用不同形式在不同场所、不同领域开展不同意义的纪律教育,其根本目的就是让人们受到刻骨铭心的思想教育,产生心理敬畏,让清廉者自警、让违纪者自省。一是开展党纪法规教育警钟常敲。党纪法规是规范、约束党员干部言行的“文本”。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党纪法规教育视为共同责任,思想上深化认识,行动上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借助“互联网+”时代,用好网络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的优势搭建党纪法规教育平台,让党员干部心中明纪、行动守纪。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形成威慑。要用好公开发文通报、会议现场通报、各类媒体曝光等社会反响较好、群众信任度高的措施,发挥“惩治一人、教育一片”的震慑效果,既让关注的公众知晓违纪处理结果,又让通报涉及的党员、干部增强廉耻之心,更重要的是让徘徊于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知止收敛。10月下旬以来,县纪下发通报4期,对扶贫领域18起违纪违规案例实行公开曝光。三是加强主题教育正面引导。结合将要开展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扶贫干部保持初心不改,牢记肩负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扎根基层一线,带领驻村群众脱贫致富,实现共同富裕。(作者系竹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陈英明


(作者:陈英明 编辑:纪委管理员)

Copyright © 2015 Powered by www.kaitedg.com,十堰纪委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共产党bet365中文官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110169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