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丹江口市土关垭镇金竹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付义军先后以本人及他人名义,套取退耕还林资金2.95万元,用于该村集体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郧西县观音镇财政所原所长汪强挪用公款,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①时任观音镇财政所所长汪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次挪用该镇财政所代管资金共计36万元为个人使用,该镇财政所专管员李清泉参与了其中20万元的挪用;②汪强虚报工程项目,套取移民后扶项目资金6万元;③在汪强的授意下,观音镇财政所将代管经费共计178.55万元存放于该所会计高润平个人账户进行结算;④汪强把关不严,致使该镇观音村、土岭沟村虚报项目,套取专项扶贫资金18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汪强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李清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高润平受到警告处分。
3. 竹山县上庸镇红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鲍升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金2.35万元,贪污及侵占他人社保补助金3.23万元,侵占村集体资金2.64万元,套取国家扶贫补助金2.7万元,收受他人钱款1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竹山县楼台乡马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永荣,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袁华,村委会原副主任、文书张开祥领取本村移民搬迁户粮油补贴4.08万元后未入财政账户,用于村集体支出;张开祥领取马岭学校出售资金1.9万元后未入财政账户,其中1.04万元用于其个人支出。田永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开祥(因其他犯罪问题被判处刑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竹溪县蒋家堰镇原龙山村干部刘美富、刘美佑和阳坡村干部李新章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将集体退耕地申报在个人名下的方式,分别领取0.64万元、3.1万元、0.85万元退耕还林补贴款,并占为已有;2016年,时任龙阳村(由龙山村与阳坡村合并)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美富,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李新章,村文书刘美佑将集体土地租金予以私分,分别分得0.87万元、0.2万元、0.2万元。三人同时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 竹溪县鄂坪乡九湾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陈贵华违反廉洁纪律,将公款私存,并个人占有存款利息0.08万元;违反群众纪律,在辖区内村民建房时,收受他人钱款0.4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最新文章
- 1张湾区:组建5个专班20个调查
......
- 2郧阳区:“机动式”巡察 强化
......
- 3丹江口:“点、线、面”工作法
在“问题点”上精准发力。一是明确首要问题......
- 4郧阳区:全面启动扶贫领域不正
......
- 5王立山在《中国纪检监察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